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

[成長研究]20180614.15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in清水高中

[成長研究]20180614.15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in清水高中
<課程諮詢教師研習心得>
一、課程諮詢教師工作內容:
1.每學期學生選課前,協助學校編輯選課輔導手冊,並向學生、家長及教師說明學校課程計畫之課程及其與學生進路發展之關聯。
2.每學期學生選課期間,參考學生學習歷程檔案,以團體或個別方式提供學生諮詢。
3.針對有生涯輔導需求之學生,由專任輔導教師或導師依其性向及興趣測驗結果輔導後,提供個別方式之課程諮詢
4.將課程諮詢紀錄登載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

二、課程諮詢教師遴選方式:•學校應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(包含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),參與本部辦理之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。
•學校為辦理遴選事宜,應組成課程諮詢教師遴選會;其組織、運作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訂之(南二中有範本在網頁上)

三、課程諮詢教師資格:•教師完成前項研習,並取得證明文件者,具有擔任課程諮詢教師之資格。(須由學校遴選會推派,自行參加不可)
•學校應遴選具前項資格之教師擔任課程諮詢教師;學校設有專業群科或專門課程者,應優先遴選具前項資格知各該群科、學程教師。

四、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:•學校應遴選課程諮詢教師一人兼任召集人,統籌規劃及辦理課程諮詢工作;課程諮詢教師僅一人者,為當然召集人

五、課程諮詢教師減授節數:1.課程諮詢教師:減授1~2節
2.召集人:減授2~4節

<不得重複減授,零鐘點不得減授>
導師或有鐘點的行政可減授
領召與支援行政等,已減授鐘點,不得在減授。

六、課程諮詢教師減授總節數:1.學生總數100人以下:三節。
2.學生總數101人以上:每滿100人,增一節。
學校得於前項總節數範圍內,調整課程諮詢教師之人數。


七、課程諮詢教師人數推算:108學年度:適用新課綱學生數420~440人,減授總節數3+3=6節
=>課程諮詢教師人數2人(召4,師2)~5人(召2,師1)

109學年度:適用新課綱學生數840~880人,減授總節數3+7=10節
=>課程諮詢教師人數4人(召4,師2)~9人(召2,師1)

110學年度:適用新課綱學生數1260~1320人,
減授總節數3+11=14節 =>課程諮詢教師人數6人(召4,師2)~13人(召2,師1)
~
減授總節數3+12=15節=>課程諮詢教師人數7人(召4,師2、1)~14人(召2,師1)

八、建議與回答•課程諮詢委員會組織架構模板,會在南二中首頁提供下載
•建議於新生於新生訓練時,其餘各年級在學期末:

1.舉行課程說明會(先)+團體諮詢(後,由課資師分別帶開團諮)
2.其餘個諮,教師提供可供學生個諮時段,上網公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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